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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07年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的通知

作者:   发布时间:  2007-9-30 10:32:17   点击次数:


昆理工大团字[2007]29号
 
关于开展2007年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的通知

各学院团委、各学生社团:
      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充满生机、活力和魅力的积极力量,是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核心内容之一,是校园文化建设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。为进一步夯实社团建设基础,深挖社团发展潜力,活跃社团活动氛围,打造社团活动品牌,经校团委研究决定本学期在我校学生社团中开展“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
    一、活动时间
    2007年10月至12月
   二、活动对象
        昆明理工大学各学生社团。
    三、活动内容及进程
        1、社团主题活动
        (1)主题活动申报。各学生社团结合社团特色,于2007年9月28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至校社团联合会校区分会。申报材料包括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主题活动登记表》(见附件)及活动详细策划书(含活动目的、活动内容、时间地点、活动流程、组织机构、经费预算、应急措施等内容)。
        (2)主题活动审核。校社团联认真审核各社团主题活动申报材料,了解社团活动状况,按照“社团魅力展示季”主题活动布局,经社团联主席班子会议讨论并报校团委研究确定社团主题活动,主题活动审核工作于 10月8日前完成。
        (3)活动开展。确定开展主题活动的社团,认真做好活动各项筹备工作,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活动,严格活动程序,确保活动质量。活动结束次日,向社团联提交活动通讯稿,加大宣传力度,扩大活动影响面。校社团联将全力帮助各学生社团开展好主题活动。
        2、社团魅力展示会
         在社团一般性活动正常举行、主题活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,为进一步扩大社团的影响力,集中展示社团魅力,社团联于10月、11月、12月中旬分别在白龙、新迎、莲华三校区组织各社团开展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会”活动,精选部分活动在本周集中举行(兴趣爱好型社团精品节目展演,社会公益型社团的主题公益活动等),部分社团可对“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期间的活动状况通过展板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。
         3、总结表彰
        12月中旬,社团联及各社团全面总结本学期社团工作,召开本学期社团干部大会,评选表彰“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“优秀组织单位”、“优秀社团”、“优秀社团活动”, 并推荐参加云南省第二届高校学生社团文化节“优秀社团”、“十佳社团”等奖项的评选,努力打造“明星社团”、“品牌社团活动”。
    四、活动要求
       1、各学院团委、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协调,将此次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作为本学期学生社团发展建设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实,按照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动员,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。
       2、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材料,认真组织开展社团活动,确保活动取得实效,并对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社团和活动进行大力宣传,塑造典型,努力打造“明星社团”、“品牌社团活动”。
        3、要借开展“学生社团魅力展示季”活动的有利时机,加强社团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认真执行、落实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汇编》各项制度,将学生社团的各项档案系统整理,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发展建设和活动开展的长效机制和有利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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